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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餐再剩这么多,要罚!
12月22日上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,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。
明确了食品浪费的定义为“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”。开启《反食品浪费法》立法进程,着力解决“舌尖上的浪费”。
俗话说“民以食为天”
但近年来
社会上餐饮浪费问题普遍存在
几成顽疾!
△2013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
(图片来源:央视新闻;数据来源: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统计资料)
据《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》显示,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有1700万至1800万吨,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。
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曾针对全球163个经济体进行过专项调查研究,中国的粮食安全风险指数排在96位,被列为“中度风险”国家。
如此格局,由不得“舌尖上的浪费”!
浪费严重、形势严峻
反粮食浪费迫在眉睫!
而食品浪费这种事,该如何用“法”管?
以下几类人要注意了!
1
视频服务提供者:宣扬暴饮暴食,或被罚!草案规定,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、发布、传播宣扬量大多吃、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,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、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、停业整顿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2
公务活动加强用餐管理,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!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,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和形式。
草案规定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;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;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细化完善公务接待、会议、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,加强管理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,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、福利机构、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。
3
饭店主动引导提醒:浪费,或将收取相应费用!
草案规定,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,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。合理确定餐食的数量、分量,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。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,餐饮服务提供者可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。若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、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并拒不改正的,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
反对食品浪费进入立法
就意味着节约粮食
不再是呼吁和号召
而是一个具有强制性
可依法予以惩处的法律问题!
反食品浪费入法
遵守这样的法律
不仅是尊重别人的劳动
也是尊重我们自己的劳动
它守护的不仅是粮食
也是我们民族的美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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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苏州普法、央视新闻、民生周刊
编辑: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:qinghaipufa@163.com